2. 错案须追责,当事人获补偿(含银子、名誉恢复);
3. 基层调解须有“调解记录”,以备上诉时核查。
(三)军事协同类
1. 驻军驰援地方须留三成兵力守营,地方官派民夫协防;
2. 退役将领三年后才可任地方官,避免干政;
3. 军饷每月初五前发放,逾期追责户部尚书。
(四)经济民生类
1. 商税改按“利润”征收,丰年提一成入“互助库”;
2. 严惩私铸钱币(主犯斩,从犯流放);
3. 粮价波动超三成时,总署可启动“平抑机制”(调库存、限囤积)。
天宇看着清单,忽然对章先生说:“这些意见,其实和百姓提的异曲同工——百姓怕官商勾结,朝臣怕条款漏风;百姓怕冤屈难伸,朝臣怕司法疲软。说到底,大家都盼着这草案能成‘铁规矩’,护着日子往前走。”
章先生抚着胡须笑:“审议就像筛沙子,越筛越净。这些意见加进去,草案才算真正‘立得住’。”
议事厅的灯亮到后半夜,清单旁添了行天宇的批注:“二十七项修订,皆为补漏、固根、护民——按此修订,再呈议会审议。”墨迹透过纸背,在桌面上洇出淡淡的痕,像给这卷即将成型的宪法,又扎了道结实的桩。
窗外的风掠过总署的牌匾,带着麦田的清香,议事厅内的墨香与茶香缠绕在一起,酿出种踏实的味道——那是自治领的规矩,正在众人的审慎里,慢慢长成能遮风挡雨的模样。